重磅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放大招

导语

今天下午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项支付领域的新规定,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,产生的客户备付金,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,由央行监管,支付机构不得挪用、占用客户备付金。

什么是客户备付金?

经常网购的人应该都知道,我们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,支付的货款,在收到货并且做出确认之前,一直会存放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上,这笔钱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客户备付金”的一种。

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,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。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,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,不受《存放保险条例》保护,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,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,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。

央行正式集中存管第三方支付备付金

央行在今天(1月13日)下午三点发布通知,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,最早的一批在今年4月中旬启动。

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、网络支付、银行卡收单在内的三类,都属于支付机构开展的支付业务,按照通知要求,备付金要交存到指定机构的专用存款账户,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是20%,最终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。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,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比例,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。

这位负责人表示,明确交存比例首先看你是从事哪一类业务类型,第二看监管部门对你的评级是多少,目前有五档评级,三类五档,一共十五个类型的比例,最低是12%,最高是24%。

按照规定,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,每季度调整一次。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,短期内不会对支付机构产生影响,对消费者也不会有影响。

此外,备付金在短期内将分步骤进行交存,第一期是在今年4月份,按照方案规定是4月16日交存,节假日顺延一天,第一次不会对支付机构产生很明显的影响。

问题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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